国务院研究确定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措施
作者:秩名    发布于:2013-07-15 14:50    文字:【】【】【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二)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三)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四)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五)规范清理初装费、维修费、材料费、检验费、代理费等费用,公示收费标准。(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七)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3年起三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八)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九)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为。(十)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中众合大厦11层
电话:0592-5906780
微信公众号:zzh_caccg      邮箱:zzh@caccg.cn
网址:http://www.caccg.cn     邮编:361008
Copyright © 2002-2011 中众合有限公司 版权 闽ICP备18021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