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研究
作者:沈滨    发布于:2015-05-25 10:52    文字:【】【】【

导论


  一、问题提出

  农产品流通是连接我国城市与农村的重要载体,既为城镇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粮食、副食品、水产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也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实物产品变现的重要渠道。其社会生活的角色定位显然证明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极端重要性。同时,我国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50年代开始到80年代末,在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常常因供求信号扭曲导致的高昂费用与机会成本,不断地呼唤着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创新。为此,国家曾经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对传统农产品流通体制进行改革:第一,逐步缩小农产品统购、派购范围,扩大议购议销的比重,最后取消统购、统销政策,实行合同订购政策。第二,发展农产品多渠道经营,改革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产品单渠道、多环节、封闭式的体制。在允许农民长途贩运农产品、改革价格管理办法的同时,改革农产品的批发体制,既在大中城市兴办农贸市场,又有计划的建立起农产品批发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已初步形成了以各类批发市场为中心、城乡农贸市场为基础、直销配送和连锁超市为补充,产区、销区、集散地市场相结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80年代中期和后期,各地相继建设了一批蔬菜、果品批发市场。进入90年代以来,适应“菜篮子”工程的需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形成一股热潮。特别是1994年国务院提出要“建立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贸市场与零售商业相结合的市场网络和商品大流通的格局,形成总量平衡、物流畅通、经营灵活的运行机制”的要求后,各地更是加强了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相继兴建了一批不同层次、类别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初步形成以中心批发市场为核心,以区域性批发市场为主体,销地批发市场与产地批发市场相衔接,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相结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据统计,1983年,我国仅有农产品批发市场200个,到目前已经增加到415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中心和枢纽,2004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占整个农产品流通的73.7%,而大中城市这一比例已接近80%。

  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己经从数量快速扩张阶段转变到稳定数量、提升功能、创新方式的新阶段。随着农产品全面走向市场和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求的提升,对农产品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些城市积极推进传统农贸市场改造成为农产品超市(以下简称“农改超”)的步伐,促使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与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的有效对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农产品市场建设与管理也面临新的挑战;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产品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市场竞争加剧。这些都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提出了紧迫要求。

  目前,我国的批发市场已基本完成数量快速扩张的“外延扩张”期而进入向“内强素质”转变的调整期,即由注重数量扩张向增强功能、提高市场主体的营销促销能力转变。尤其是在当今农产品流通全面放开的新形势下,面临着一个业态提升,扶优扶强,功能扩充,管理升级,二次创业的严峻挑战。

  作为从事浙江省首家规模化经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管理人员,通过在职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国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发展模式的理性思考,故特意选择“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研究”作为毕业学位论文,力求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这种特殊企业组织的历史变迁、现状,并且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找出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特别针对我国国情,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作者相信,这对于促进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从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制,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产生以后,伴随社会环境的变迁和市场实践的演进,其发展战略的研究不断深入,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目前为止,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研究还没有统一的理论体系。根据对相关文献的梳理,笔者认为可以根据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论据类型和评价标准的不同将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研究划分为规范性研究、描述性/实证性研究(以下简称实证性研究)和对策性研究三类。规范性研究主要从管理规范或道德准则与哲学原则的角度探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发展战略的规范性依据,即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为什么应当(或不应当)进一步制定和优化其发展战略,这类研究往往与偏向于传统出资人财务、企业管理学、道德哲学等联系紧密,关注的是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当事人双方行为动机的道德合适性(moral ProPriety)。实证性研究旨在描述或解释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实际上是如何行动的,如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具体操作行为表现如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为什么会表现出这些行为特征,这些行为的结果如何(如对各个利益相关者和企业集团整体绩效有何影响)、与公司治理关系如何,等等,可以说是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现存态势。对策性研究意在说明如果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其管理者采取某一种行为的话,会出现什么后果,据此从不同层面探讨应如何促进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科学地实施新的发展战略规划,如应具备什么样的资源、采取什么样的开拓策略或战略、制定什么样的控制标准和管理体系、开发什么样的潜在市场,等等。由此可见,三类研究回答的问题分别是“为什么”(why)、“是什么”(what)和“怎么办”(how)。

  综合上述,近年来,国内外经济理论界就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行及发展进行了大量探索。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过三十年的成长,在进步与提升中也需要通过分析研究,来进一步解决和剖析如下一系列问题: 

  一是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还有发展空间吗?目前究竟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层面上?如何对其完成提升改造和创新? 
  
  二是农产品流通全面放开的新形势下,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什么挑战,对其提出什么新的要求?

  三是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有何先进经验?我们能否借鉴、如何借鉴?  

  四是完善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思路是什么?应选择怎样的模式及政策性举措?

  二、研究目的和方法

  目前,“三农”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逐步显露出来,其与土地管理体制、政府职能发挥、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服务体系等诸多体制因素密切相关。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中反映突出,诸多问题急待解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专门就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重要决定,并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提出新的目标和具体要求,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已成为紧迫任务。在此形势下,出台了《中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报告》,其中指出农产品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形成机制完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商品“集”、“散”功能和信息服务功能,发挥批发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机制,不断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形态的演进与交易方式更新,实现批发市场与现代流通方式的有机结合。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更加明确地指出,要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这都预示着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充分重视。

  国外发达国家批发市场的发展都经历了比较长的发展过程,到目前已具备了相当高的发展水平。客观地看,这些国家历来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并将其作为公益事业来发展。对市场的规划、建设、投资均由政府来控制,政府作为投资主体,通过对批发市场的成熟运作,实现了公正、公开交易,较好地维护了生产、供应、销售以及相关各方利益,并带动了农业、运输业、工业、商业等一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对我们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我们还需要注意到,我国已经全面进入WTO框架,市场流通领域的批发、零售业务将全面对外资开放,只有强化批发市场自身基础建设,才能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格局变化,满足农产品国际大流通、大循环的需要。

  众所周知,中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大部分是自发形成的,市场不规范,交易方式还停留在比较落后的对手交易;少数官办的批发市场,虽然管理规范,但却活力不足,从而未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二者皆存在制约其发展的诸多问题。本文的研究目的即是参考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验,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致力于找到这些障碍因素,并找到解决的方法,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模式和对策,以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和作用,推动农业市场化的进程。

  目前,中国的农产品产量日益增加,农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不是“产”,而是“销”,比如, 媒体时常报道的农产品卖难已经成为农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心中之痛” 。要将农产品销出去,赢得市场,可以说农产品流通是农业扩大再生产的决定性环节,而农产品批发市场在21世纪仍将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充分发挥着集散商品、形成价格、传递信息、提供服务的功能。在农业、农村经济的新发展,国际农产品贸易格局的新形势下,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是建立现代化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和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研究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问题的意义,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产业化,更重要的是它是国民经济的拉力,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一是追踪分析法,结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历史与目前的现状,进行相应的分析及评价,总结经验,提出问题;二是比较方法,即对中外及国内发展较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比较,从中得到启示,借鉴经验,指导相应的研究工作;三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体现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网点布局、主体规模、成交绩效等的分析,定性则主要是运用流通学、市场学、贸易经济学、价格学、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学科原理,提供理论分析上的依据。

  三、研究综述

  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批发市场比较发达,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研究与实践最好的当数日本。日本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非常健全,包括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布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主体培育、管理和交易方式等各方面的发展程度都很高,对我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日本学者小林康平教授等(1995)在《体制转换中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批发市场机制的国际比较研究》一书中侧重于园艺农产品(蔬菜、水果、花卉和观赏植物)的流通情况,着重分析了流通的效率以及政府的决策和作用。

  徐柏园、李蓉(1995)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研究》一书中,针对我国刚刚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结合国际经验,阐述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理论认识问题以及向高层次发展的主要方式,并从法律角度、规范管理角度作了勾画。罗必良、温思美、林家宏(1999 )在《市场化进程中的组织制度创新——“布吉模式”的创新价值及其对中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启示》一书中,从理论与实证结合的角度,解释了“布吉模式”在农产品流通体制市场化进程中的组织制度创新线索与机理及逻辑,提炼和发现“布吉模式”的理论价值,并提出对中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整体构想。

  徐柏园、刘富善(2003)在《面对WTO海峡两岸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二次创业》一书中,借鉴国际经验,针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新阶段的发展策略和措施。

    阂耀良等人在《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及其功能研究》中对批发市场信息的作用做了阐述,他们认为,依托批发市场建立信息网络,并做好价格和供求信息的采集、报送、汇总、反馈、分析、发布等工作,对引导农产品生产和经营活动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上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只是限于各种原因,未能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模式创新置于农业市场化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国际化背景下将对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特别是批发市场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现实。但是,前人所从事的研究,无疑会拓展后人在相关领域的研究视野,并且在许多方面值得借鉴。

第一章  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概述

  每一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所走过的具体路径,其实既有特殊性,也有普遍性,分析其发展过程中所走过的经验与教训,无疑是需要加以关注的。

  第一节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态势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概念及其分类


  我国自1984年开始建立了第一个蔬菜批发市场,逐步形成了适合批发市场交易的包括工业品、农副产品等各种商品的、多层次的批发市场体系。原国内贸易部颁布的《批发市场管理办法》中对批发市场的定义是:“批发市场是指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地、公开地、规范地进行商品批发交易,并具有信用、结算、运输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
根据以上对批发市场的定义,本文拟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定义为:专门为农产品批发交易提供交易的场所和条件,并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属于“有形市场”的范畴之内。广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包括农产品期货市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从形成方式上可分为自发型批发市场和政府型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按市场所处位置可分为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是指在农产品生产地建立的市场,销地批发市场是在农产品消费量较大的地区建立的市场。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于1984年建立,被誉为“江北第一家”,是产地批发市场的典型,而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则是典型的销地批发市场。

  二、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历史演进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大致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初始发展阶段:1984~1989年,开始提出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并逐步加大建设力度。1984年在《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大中城市在继续办好农贸市场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同年,我国诞生了第一个蔬菜批发市场—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

  网络扩张阶段:1990~1994年,加快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199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这一阶段,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和规模飞速发展,市场经营主体和市场投资建设主体的规模也发展与壮大起来,推动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

  提升档次阶段:1995~1999年,围绕“菜篮子”工程进一步加强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并开始在重点产销区建立一批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批发市场进行规范:一是推行市场办、管分离。二是推行市场登记与年检制度。三是整顿市场秩序,清理撤消地方保护的政策措施。四是调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制,减少基层政府对市场管理执法的干扰等。

  集约经营阶段:2000年至今,继续进行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和升级,建立全国性的农产品统一市场。2003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2003年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首先通过试点批发市场的重点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卫生、机制健全、信息灵敏、交易方式先进、运行规范、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现代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加强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现代化进程。

  三、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行格局

  据农业部统计,国内现有4150 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产地市场1600家、销地市场2550家;亿元以上主要农产品交易市场有1551家), 承担着七成以上农产品的流通,己初步形成了包括蔬菜、海产品、肉类、花卉、果品、粮油、干杂副食、土特产品等经营品种齐全的批发网络体系,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导力量。无论是产区批发市场还是销区批发市场,目前都出现了一些全国知名的市场。产区批发市场中,以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知名度最高;销区批发市场较多,规模最大者为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

  (一)市场数量和成交规模增长明显

  截止到2004年,成交额过亿元人民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发展到56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辐射范围逐步打破地区界限,“买全国,卖全国”的格局已初步形成。批发市场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辐射范围亦开始向国外延伸。如布吉市场除东南亚各国外还进军欧美市场,成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信息中心、价格指导中心和转口贸易基地。

  2007年度,我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交易总额约9300亿元人民币,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7%。全国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的农产品比重高达70%以上,并且这一比例仍在继续升高。

  (二)现代化经营管理方式得到试行

  经过多年的探索,国内许多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比较引人注目的有,北京的新发地、山东寿光、深圳福田、布吉等批发市场,已经起到了“办好一个市场,带动一方产业,振兴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效果。

  就批发市场而言,经过了将近二十年高速度的数量增长和规模扩张后,目前正处于质量(市场管理和服务)缺乏改善和经营方式转型的重要时期。很多市场加入了全国性的信息网,提高了交易的便捷程度。现代化交易手段的应用,使批发市场的经营方式发生了质的飞跃。

    另外,批发市场开始从通过管理来提高服务质量转向通过服务来提高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经营管理。  

  (三)批发市场的自营业务不断加大

  过去,批发市场投资经营主体一般只经营市场而不经营产品,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是靠收取档位、设施等物业租金,管理费等。但是,单靠管理和服务收费的数量毕竟有限,为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批发市场企业首先考虑的是增加自营业务量,即参与农产品流通具体经济活动,以分享农产品产销环节的更多利润。一个典型的事例是:大连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进出口代理业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成为“新奇士”在中国两大代理商之一,并获得在中国市场上70%的分销权,其发展前景亦十分看好。

  (四)批发市场建设管理模式多样化

  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市场建设的形式多种多样。浙江省对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每个市场平均初始投资额约60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占40 %,企业投资占55 %,个人投资占5%。市场管理、收费上,有的建设主体自己管理、有的是工商、税务多部门进场管理,收费上也不一,有的是收买方或者卖方一家,有的买卖双方一起收。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正在向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路子大踏步迈进,据对全国33家大型果品批发市场的调查,有9家实行了股份制,有4家正完成了改制工作。深圳市福田、布吉市场通过企业办市场,实现组织创新;通过企业管市场,实现管理创新;通过市场企业化,实现制度创新。该企业于1997年上市,2000年以来先后兼并了江西南昌市和上海浦东的两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效益较好的股份制企业。企业办市场,产权更加清晰,因而具有更高的组织效率,这是越来越多的批发市场选择走股份制现代化经营道路的主要原因。

  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随着市场格局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 农民卖难问题非常突出,农业发展的障碍已经从生产领域转向流通领域。所以如何构建现代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将是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一)缺乏统一性规划,单市交易规模较小

  对我国各个地区来说,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上是谁投资,谁申请,经工商部门或政府批准就可建市场。由于缺少统一规划,批发市场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东强西弱的特征相当显著,市场数量、分布密度、每市规模、场内设施、交易手段、服务功能等方面均存在很大差距。2000年,在全国年成交额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专业市场中,东部占有高达70.2%的份额,中、西部分别占17.1和12.7%。

  应该说,这些年中国的增长速度还是相当快的,但规模仍然较低。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农业区域专业化程度低。其二、狭隘地方利益导致市场分隔化。其三、农户经营规模过小和物流条件不发达。

  平均每市成交额是反映批发市场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应该说,这些年其增长速度还是相当快的,1986年仅为317.8万元,2000年已达到7638万元,增长了近24倍。但这一规模仍然很低,大体只相当于一个中型商场的营业额,而它所占用的资金却往往数倍于中型商场。按全年365天计算,2000年平均每市每天交易额仅20.9万元,等于每天只有十几笔的万元交易。产地市场交易规模更小。2000年全国农村市场2488个,实现成交额887.69亿元,平均每市3709.52万元,每市每天仅10.16万元。

  (二)基础设施较简陋,服务功能相对单一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还有的是露天交易,场内经营环境脏、乱、差。在有的封闭式市场内,即使水、电路配套等的建设差强人意,但没有农产品的加工、储藏、保鲜、排污、物流配送等配套设施建设。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建立农药残留检验检测系统,农产品检疫制度不完善。同时服务功能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单一,发达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通常具有的商品分级整理、加工包装委托购销、代理储运等配套功能,我国批发市场目前并不具备或非常有限。

  (三)交易组织发育缓,现货交易成为主导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交易者主体是农村贩运户,处于高度分散化状态,资金、信息和经营实力有限,不仅不能利用自身的资金实力进行旺储淡销,组织大规模农产品流通,为农产品提供稳定的销路和合适的价格。并且由于对市场总体趋势的把握能力、应对风险的能力都十分有限,在市场经营中容易跟风,造成市场的大起大落,不利于市场的稳定。

  批发市场没有建立入市资格注册制度,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管理和培育相对滞后,只要交摊位费,随来随走。这种做法,在市场发育初期,对搞活流通,有积极的一面,但在该规范的时候而没有规范,将会制约市场的发育和成熟。
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行批零兼营,纯粹意义上的批发市场为数不多,缺乏现代批发市场应有的规范与效率。

    第二节  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模式

  有比较才有鉴别。从分析中国既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具体环境、特征出发,同时借鉴国际上比较成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转模式,可以进一步探索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经营、管理、发展征程中的理性选择。

  一、美国和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模式

  纵观世界范围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称农产品物流,主要模式可以分成三个类型:其一是日本、韩国等代表的东亚模式,其二是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为代表的北美模式,第三种是以法国、德国、荷兰等国为代表的西欧模式。概括地说,分析这些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可以发现其中的许多共同之处代表着世界农产品物流的发展趋势:一是农产品物流公共设施发达,流通网点布局合理;二是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程度高;三是农产品物流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高;四是农产品物流的期货、现货交易相结合,流通形式多样、活跃;五是农产品物流标准化程度高;六是物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及市场条件指导。本文仅就以美国模式和日本模式为代表,具体进行深度分析,期待能梳理其在策略、思路方面的先进之处:

  (一)美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特征和发展模式(略)

  (二)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略)

  二、美日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的比较分析(略)

第二章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产销模式解析

  在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领域,一南一北的两家企业作为行业的“引头羊”,在业界,其管理、其经营无疑是行业发展的楷模,而且,这一南一北恰恰又是接受生产基地和接受销售基地的经典范例。

  第一节  产地模式:以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为例

  一、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发展概况

  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寿光市场)位于“中国蔬菜之乡”寿光市,始建于1984年。是首批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五十强”、“全国蔬菜批发市场十强”、“农业部首批定点鲜活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之一,是全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003年10月份,寿光市场成功敲响了国内蔬菜电子拍卖第一锤,迈出了中国蔬菜流通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步,是一种与国际接轨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交易方式。

  二、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的发展模式

  (一)市场组织主体

  1、投资开办主体

  寿光市场的投资开办主体是:寿光市政府和国有公司。它是由市政府为主投资建设的,事实上,间接的投资主体是广大的中间商,也就是批发商。

  2、经营主体和管理主体

  寿光市场的经营和管理主体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事业型企业——寿光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二)运作方式

  寿光市场完全以企业化方式运作,设立了董事会,在总经理之下设置了维护市场正常运营的6个科室。在外省、本省、本地菜这三个管理科之下又设立了若干班组,管理按蔬菜品种划分的不同交易区。

    市场是农产品交易的场所,市场本身的性质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事业型企业,市场管理者不参与直接交易活动,由批发商、长途贩运者和农民将农产品从不同产地组织到批发市场上。

  (三)交易主体

  寿光市场的交易主体包括:中间批发商、零售商、长途贩运商、作为生产者的农民。同时在寿光市场的拍卖中心,对进入市场交易者资格实行严格的限制和审查,实行会员制度,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规范了交易主体的行为,提高了市场的运行效率。

  (四)交易方式

  寿光市场交易手段先进,交易流程实现了全程电子化。采用荷兰式电子钟系统进行拍卖交易,是国内第一家蔬菜电子拍卖市场。蔬菜拍卖中心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以“包装规格化、重量标准化、质量等级化、客户会员化、交易电子化”的“五化”特点,不仅克服了传统交易存在的诸多弊端,而且为建立现代化蔬菜物流集中配送中心奠定了基础。

  (五)基础设施和科技含量

  寿光市场配套设施完善,建有3.2万平方米的全封闭钢架交易大厅、8000平方米的钢架交易棚、7200平方米的交易服务楼、5000平方米的特菜专营区、2万平方米的外省市蔬菜交易中心,以及2.7万平方米的蔬菜电子拍卖中心及办公、仓储系统,是中国最大的全天候蔬菜专业批发市场。

    寿光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配备原装进口农药快速测定仪等检测仪器80余台(套)。下设农药及农药残留分析室、农药残留速测室等30多个工作室。是国内仪器最全、设备最先进、检测能力最强的综合检测机构之一。

  (六)软件建设

  为了加强管理,寿光市场早在1990年就制定了《关于强化寿光市批发市场管理规则》等多项规章制度。

  (七)价格形成机制及信息服务体系

    在实行拍卖交易方式下,购买各方相互竞价,交易价格完全反映了市场上供求双方的供应和需求状况,因而形成均衡价格。

  寿光市场通过信息联网系统不仅可以提供本市场的交易信息,而且能够提供全国各地主要批发市场的产品供给和需求方面的信息,从而引导生产者和经营者及时掌握商品流通状况,调整生产经营结构,进而保证农民和经营者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

  (八)管理服务与生活服务体系

  寿光市场交易管理服务体系实行“一票、一秤、一员”的管理体制,坚持用法规和章程来规范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不仅对市场依法进行严格管理和整顿,而且还向进入批发市场交易的客户提供周到、优质的生活服务,促进了批发市场的繁荣活跃。

  第二节  销地模式:以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

  一、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概况

  在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信息中心、价格指导中心和转口贸易基地。是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也是全国目前唯一一家通过国际IS09001—2000质量认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并创造了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布吉模式”。
公司现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15家,集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运、批发、拍卖、直销、配送、连锁零售经营、进出口贸易及电子商务等多功能于一体,基本形成了符合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要求的产业开发体系和流通模式。并率先创立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新模式:企业办市场、企业管市场、市场企业化。

  二、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模式

  (一)市场组织主体

  1、投资开办主体

  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直接投资开办主体是具有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任务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和七家国有企业,没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的执法部门)的参与、也没有集体所有制单位。

  2、经营主体和管理主体

  经营主体在这里是指专门从事批发市场事业的主体,担负的主要责任是:(1)制定批发市场的内部交易规则;(2)维持批发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3)监督、指导交易活动;(4)管理维护市场设施;(5)提供信息、金融等各项服务。布吉市场的经营主体和管理主体都是股份制公司—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运作方式

  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为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作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者,制定有关市场管理、交易的规则、条例,保证了市场内交易公平、有序地进行。

  (三)交易主体

  交易主体是指到批发市场上参与买卖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布吉市场的交易主体有:中间批发商、零售商、长途贩运商、作为生产者的农民。但是在布吉市场的拍卖中心,对进入市场交易者资格实行严格的限制和审查,实行会员制度,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规范了交易主体的行为,提高了市场的运行效率。

  (四)交易方式

  采用现代交易手段,与国际接轨。具体说来,包括三方面:第一是建立农产品拍卖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把集货、运输、装卸、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连成一体,实现了传统交易向现代交易的重要转变。第二是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物流配送平台。第三是开发电子商务。深圳农产品公司参股的中农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可实现网上的采购、招标、洽谈、支付,并通过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接轨的平台,有效实现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的结合。

  (五)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和科技含量

  布吉市场拥有比较便利的交易环境,除了为客户提供与交易有关的服务外,还能为客户提供金融、保险、储运、通讯、食宿、信息咨询、娱乐旅游等经营性服务。

    同时深圳农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正积极筹划和投资8亿元人民币建设一个占地20万平方米的国内最大的现代化综合性农产品配送中心,将突出规模大、功能全、设施先进、流程自动化、产品卫生安全及环保节能的特点。

  (六)批发市场软件建设

  批发市场的软件是批发市场硬件得以发挥作用的保障。在国家尚未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的情况下,布吉市场重视批发市场的软件建设,制定了包括《批发市场管理规定》等21个关于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有力保障了先进的基础设施的作用的发挥,促进市场的科学管理而高效运行。

  (七)价格形成机制及信息服务体系

  作为全国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吉市场的农产品商品价格完全由市场供求状况形成,任何人无权干预,国家和政府从不直接干预。因此,布吉市场属于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

    为了迅速扩散信息,公司于1993年投资开发了“中国农产品综合信息网”,每天发布30万字的信息,现在,布吉市场己成为指导全国乃至东南亚的农产品价格信息中心。

  (八)管理服务与生活服务(关联事业)体系

  深圳农产品公司在布吉市场的基础上,还发展了6家配套服务企业。他们是: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利雅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交易大厦有限公司、丰乐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旋农产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另外,还设有银行、海关、邮电等机构,设有气象站、消防队、律师事务所、派出所、医务所和行情报社。

第三章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创新与策略选择

  顺应市场潮流的变革,需要改革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传统模式。通过持续的创新与选择,可以优化模式,提高行业运营效率。

  第一节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趋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以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为标志的现代流通业态日渐兴起,与此同时,农产品市场的全面放开也对目前仍占据流通主导地位的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多数市场基础设施差,经营秩序不规范,经营模式传统粗放的问题仍十分突出。于是对于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出现了争执:一种意见主张,通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建立一个以批发市场为枢纽,以具备一定组织化程度的农产品经营者为主体,以规范化的集贸市场和超市为末端的较为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另一种意见主张,要大力发展以物流配送为枢纽,以连锁公司为经营主体,以超市为末端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并取代批发市场体系。

  本文认为,未来几年内,我国应选择第一种模式。理由有三:首先,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决定的。配送中心和超市体系代替批发市场体系,在欧美发达国家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到90年代才成为主体。在日本,是从80年代加快速度,到90年代超市成为末端主体,但配送中心并未能取代批发市场的流通枢纽的主体地位。我国经济比欧美和日本要落后30年以上,20年后也还不能从总体上达到欧美和日本目前的水平。其次,是我国农业生产的水平决定的。配送中心和超市化体系,要求农业生产现代化、组织化、规模化;农产品实现标准化、品牌化。我国在近20年内,还只能是处在向这个方向推进的过程中。第三,是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习惯决定的。20年内,我国的发展任务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这个期间,居民收入水平仍达不到普遍承受超市食品价格的水平。另外,中国人的食品消费习惯和方式,不是短期内可以改变的。

  但是,以上所述,并不代表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高枕无忧,随着农产品全面走向市场和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求的提升,对农产品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来看,在今后一二十年里,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趋势可能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远期交易和远程交易将逐渐成为交易的主体方式

    在市场农业不断发展的培育和催化下,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将由即期交易为主转为远期交易和远程交易为主,信用交易、委托交易、电话交易、网上交易等将逐渐成为一些市场的主体业务。

  二、农产品拍卖市场将应运而生

  农产品拍卖作为一种有效的营销方式,明显提高了价格信息的集散传播效率,节约了交易主体的信息搜寻成本,有利于其理性的交易决策,而且缩短了流通时间,减少了生产者的经营风险。2005年5月商务部等五部委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改善经营环境、改造经营设施特别是加强质量检测等措施,这将会直接推动我国农产品拍卖市场的发展。

  三、市场经营企业化并形成一些专业性市场经营公司

    从本质上认识,交易市场既是一种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专门机构监督管理,以维护交易的秩序和公正;又可作为一种私人产品,由企业或个人投资兴办,实行企业化经营并获得相应的回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同经营工厂、商场和酒店一样,对批发市场的投资和经营也将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并形成一些专业化经营公司。通过市场公司对其旗舰之下若干市场进行类似“连锁化”运作,不仅可有效提高市场运行效益,而且有利于提高全社会农产品流通效率。不难想象,未来一二十年里,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将普遍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性市场公司也将获得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四、批发市场内部改革和创新稳步推进

  近年来,一些市场加强管理,推动市场产权制度改革,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管理和资本运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圳布吉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不仅以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进军证券市场,而且通过资产重组形式跨省兼并了南昌、上海等地批发市场,成功实现了规模快速扩张。青岛、昆明等地的一些市场,也正在积极进行拍卖交易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还主动与生产基地联手,基地按市场要求发展生产,市场组织基地的产品进行销售等。

  第二节  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创新

  一、市场组织主体

  (一)产地批发市场

  作为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直接面向主产区、直接面向广大的农民,对促进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对于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在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资金的安排和筹集上应该与销地批发市场有所区别对待。特别是国家粮食主产区市场的投资开办主体,应该主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实行无偿投资,这符合WTO“绿箱”政策。

  产地市场,应该在没有产生一定的规模经济时,首先定位为农村公益性事业,但是要实行企业化管理。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市场的辐射能力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就要不失时机的转化为完全的企业化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产地批发市场作为法人拥有明晰的产权奠定基础。

  (二)销地批发市场

  作为销售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特别是国家级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其开设必须得到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等相关法规的允许和约束,将其纳入所在城市的整体建设规划之中,投资开办主体应该主要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投资,也可以吸收一部分社会公共团体、企业和个人投资,作为销售地城市的基础设施来对待,以确保在市场中起到全国性的集散农产品的龙头作用。

  总之,不论是产地市场还是销地市场,其硬件设施建设竣工以后,应该将其委托给企业单位经营。将批发市场进行股份制企业化建设,在国家拥有终极产权(法律产权)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因此,具有法人资格的批发市场企业可以运用法人财产权,从而发挥产权的功能。

  二、市场运作方式

  在批发市场的运作过程中,发挥市场企业化中的企业管理作用。通过企业办市场、企业管市场将市场企业化,从而将政府、企业、市场的职能,在批发市场这一中心环节上进行整合,有效地发挥各自的作用与积极性,实现农产品生产与农产品消费在市场上的对接。

  总之,不论是产地批发市场还是销售地批发市场,都应该实行企业化运作,建立规范而富有活力的,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批发市场的产权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投资是形成批发市场产权的基础。批发市场产权的基础是法人财产权。就产权而言,最理想的是采用股份制。为了保证国家对农产品市场调控的有效实施,国家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出资兴办国家级中央大型批发市场,并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既有利于解决组建批发市场的资金约束,又丰富了政府调控市场流通的组织资源,同时也避免了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

  (一)采用股份制形式集资组建市场型的企业,产权十分清晰。国家是企业这个法人单位的主管者,确保企业有效地响应和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的意图。而其他股东选派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决策,保证和维护股东的利益。这构成了微观组织机制设计中的组织创新。

  (二)由企业采用股份制的方式建市场,市场实行企业化经营,实现市场办管脱钩、政企分开,促进了市场经营管理的专业化。这构成了微观组织设计中的管理创新。

  (三)通过“企业办市场、企业管市场”,从而实现制度创新:市场企业化。这使农产品流通的交易费用下降,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的效率,扩大交易范围和频率。    

    不论是产地批发市场还是销售地批发市场,其组建应尽可能采用股份制,有利于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充分发挥产权的积极功能。

  四、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的应用

  (一)产地批发市场

  作为主产区的产地市场,硬件设施应该随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而有所不同,既要适当超前发展,又不能盲目追求一步到位。当然,建设必须着眼于未来的发展,使市场的发展具有前瞻性。

  (二)销地批发市场

  销售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的应用方面,应比产地批发市场的建设更为先进。要根据消费地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的人口预测、消费水平等方面确定其适当超前的规模大小,地址的选择应该体现科学性。特别是国家级中央批发市场和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应该将其建设纳入到城市整体规划之中。主体设施、关联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安排和建设,应该尽可能结合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和企业特点,同时要建立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抢占批发市场经营战略的制高点。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中,要特别注重作为批发市场信息传输和网络系统的研究和设计,做到信息系统的多功能性和兼容性。

  五、批发市场的交易主体

  由于批发市场的性质决定,应该对批发市场的交易主体、交易参加者的资格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对进入批发市场内参加交易者实行会员制管理。

    尤其是产地市场,政府应该鼓励农民成立各种合作社进场交易。进场交易者应该具备市场规定的条件。政府应该颁布有关法规,使市场管理者对供销合作社等组织的进场交易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惠待遇。

    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形式,同时应积极扶持流通型龙头企业的发展,建立合作性质的专业协会和各种农民营销组织。规范进场交易主体,建立良好的交易秩序,从而提高交易效率,加快农产品流通速度,减少农民和经营者的风险。

  六、交易原则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原则

  与批发市场实行委托经营制度一样,批发市场内的批发商对农民团体或农场进场销售的产品,一律实行委托代理制度的原则,严格禁止场外交易。这样就在批发商之间形成竞争的态势,有利于批发商向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也有利于在公平竞争基础上维护批发商、生产者和批发市场交易主体的合法利益。

  (二)交易方式

  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拍卖交易,相对于原始的对手交易方式而言,交易辐射面较宽、体现规模经济的优势,交易性质比较公开、公正,交易秩序比较文明、规范。它的存在与发展促进了农产品流通,为合约制、定单制、配送制等新的流通形式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另外,电子商务作为一种符合二十一世纪潮流的交易方式,是对传统流通活动中交易方式的重大突破,将推动流通产业迎来一个新的时代。

  七、管理服务与生活服务体系

  批发市场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为进场客户提供一系列的与交易有关的服务,同时建设好与交易业务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娱乐、旅游服务。
 
    不论是产地批发市场还是销售地批发市场,都应该确实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原则,促进批发市场的繁荣发展。

  第三节  完善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的策略选择

  如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促进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我们共同面对的现实课题。因此,本文在前面数章分别研究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与发展的基础上,本章相应提出促进与激励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应对策略。

  一、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体系建设

  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批发市场发展现状和特点,尽快制定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将市场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法律应该规定销地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对产地批发市场,应该由地方政府直接主持建设,并将其作为农业的主要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从法律上予以明确。

  要站在规范市场、符合WTO原则和精神的高度,不断修改、完善、制订与农产品交易和农产品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应的法规体系。

  二、加强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批发市场

  (一)批发市场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原则对批发市场企业进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造,从而使批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产权组织。只有明晰的产权,才能实现产权的保障、激励和促成交易的功能。

  (二)批发市场建设的金融支持和融资渠道

  在资金筹措方面,国家级中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投资应该以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主。中小型批发市场可以由集体、个人集资或者企业出资开办,坚持多元投资、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批发市场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通过改革产权制度和投融资体制,借鉴现代企业运作方式,输出资本和管理经验,跨地区、跨行业控股兼并批发市场或者其它企业,实现低成本的规模扩张和效益倍增。对经过股份制公司化改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高的批发市场企业(或大企业集团),国家应该鼓励其股票进入证券市场上市交易,以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三、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提高农户入市的组织化程度

  (一)培育和塑造成熟的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实力和发育水平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整体功能发挥的关键。

    首先,要尽快培养农户成长为成熟的市场主体,对市场反应灵敏,能及时调整生产结构、品种结构,进行规模生产和规模经营。

  其次,要培育市场批发商和贩运商。他们直接影响市场的辐射范围,没有远距离大范围辐射,就谈不上市场繁荣和规模经营。所以,决不能以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应该鼓励贩运大户的发展。

    最后,要培育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市场+基地+专业合作社”的形式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

  要积极培育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组织,重点发展属于农民自己的能真正代表和保护农民的利益并为农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的流通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做到:(一)建立为协调和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自主性组织;(二)建立为保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公证机构;(三)建立和发展为促进市场发育、降低交易成本的服务机构;(四)建立直接为市场服务的“桥梁”组织;(五)建立健全监督市场活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检查机构。这些中介组织要依法设立,形成竞争机制,优胜劣汰。

  (三)构建农产品经纪人制度

  农产品经纪人,就是在市场中为交易双方沟通信息、凑合成交、提供各种相关服务的个人或组织。政府要在观念上鼓励、政策上扶持、资金上优惠,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

  (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中的作用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其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决定了与农民有着最直接、最紧密的联系,供销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有其它部门无法替代的优势,能够成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特别是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核心力量。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可以从两方面发挥,一是兴办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是通过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并积极与市场对接,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

  四、加快市场硬件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一)硬件设施的现代化建设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硬件建设主要是市场基础设备设施建设。硬件建设总的原则是:在市场设计和工程建筑时应考虑其交易商品的特性、吞吐能力、市场未来发展的余地等因素。对于国家级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中央政府应该在资金上给予无偿资助或作为国家股份投资,这样符合WTO的“绿箱”政策。

  (二)信息网络体系的现代化建设

  政府部门必须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提供中长期市场预测分析,帮助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和经营,使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成为政府引导农民调整结构的重要手段。

    建立信息化的交易系统,形成高度集成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络,发展因特网网上农产品在线拍卖、订货和其他交易服务。

  (三)完善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

  服务这个软件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一个批发市场的吸引力。我认为开展的服务项目可以重点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市场信息服务,市场信息部门应与农产品的产、销区及集散地建立信息交换网,随时掌握行情,对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传递给交易双方;其次是引进货源,充分利用各种传输媒介,沟通供求渠道,做到引进有目的,销出有去向;第三是交易服务,对交易过程中的检验、运输等环节设立专项服务;第四是生活服务,对上市参加交易客商的食宿、娱乐等方面开展服务;第五是管理服务,批发市场要主动与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商,请他们在场内设立机构,共同为市场服务。

  五、试行会员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一)交易主体会员制度

  对于申请入市交易的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由批发市场的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发展成为批发市场会员。会员按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入市登记,才能进行交易(非会员一律不准入市交易。

  (二)交易客体市场准入制度

  通过实行严格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对入市的农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并且将检测结果实时在市场公告栏定期张榜公告。

  六、延伸批发市场服务价值链和产业链,拓展市场内涵和外延

  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市场一体化组织体系建设,是以经营批发市场的企业为龙头,一方面向生产领域延伸,将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及储藏、保鲜、运输等环节连为一体,实行前向流通一体化;同时与家庭经营的农户及其他运销商通过合同关系形成协约一体化。另一方面向消费领域延伸,将批发、拍卖、零售、直销、运送等环节连为一体,实行后向流通一体化;同时与批发商、零售商及消费者通过合同关系形成协约一体化。

  (一)向农产品品种培育和生产领域延伸

  通过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发,培育优良品种,向农村延伸,发展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与农民联合兴办商品基地,发展“订单农业”,稳定掌握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货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成为市场的领导者。

  (二)向农产品物流和零售领域延伸

    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形成生产、收购、流通加工、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到销售一整套组织,加速农产品物流现代化进程。在开发先进的现代物流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农产品配送中心,与大型连锁超市、仓储式商场和便利店等现代商业业态实行联合,为其配送商品;或者批发市场企业自己组织发展连锁超级市场,以扩大商品流通规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三)向精深加工和科研开发领域延伸

    积极发展仓储和加工业,实现产品的保鲜和加工增值。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进行农产品精深加工科学技术的开发工作,抢占农产品科学加工研究的制高点,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四)向国际贸易领域延伸

  积极开拓进取,利用中国作为WTO成员的契机,通过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接轨的“平台”,有效实现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展农产品国际贸易,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农产品流通问题。对国际市场的开拓,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努力扩大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辐射力和覆盖面,采取多元化的出口政策,减少初级产品的出口比例,提高出口农产品的加工深度,以求获得更多的产品附加值。这样可促进我国具有竞争力的优质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并吸引国外集约化程度高的价廉质优的农产品进入中国,从而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后    记

  吾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之兴趣,始于2000年受组织任命承载浙江省农都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之初。其时尚不知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律与道理,可见鄙人见识之寡陋。但是,农都一日,上下与左右都需统筹;农都一月,经营和管理都要梳理,农都一年,员工及股东都要回报,实战一线不懈怠、理论修炼不放弃。就这样,工作之余,坚持持续性学习与长期性修炼。尤其是有机会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的深造,更加觉得机会难得、收获丰盛。当然,许多老师都给予我指导与帮助。其中最为难能可贵的就是农发集团主要领导的关心与支持,这是我始终铭记在心的。众多领导、老师、朋友、同仁,虽仅偶听教诲,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中众合大厦11层
电话:0592-5906780
微信公众号:zzh_caccg      邮箱:zzh@caccg.cn
网址:http://www.caccg.cn     邮编:361008
Copyright © 2002-2011 中众合有限公司 版权 闽ICP备18021679号-1